安远县外事侨务旅游局
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区县报请安远县委、安远县政府审签(批)的涉及外事工作的文件;协调安远县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动。
负责来安远县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和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的接待及其相关的礼宾事宜;统筹安排安远县委、市人大、安远县政府、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邀请外籍人员来访的审核报批事宜。
负责外国记者和外国新闻机构在安远县采访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安远县外事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外事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外来安远县的文化交流项目进行审查,审核安远县重要的外事新闻报道,会审重要的涉外稿件。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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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科
贯彻执行安远县侨务工作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调研国内侨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安远县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华侨回安远县定居事宜、困难归侨侨眷的救济扶贫工作、侨务信访和安远县涉侨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调研侨情,提供侨情信息。
开展对安远县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
承担安远县华侨华人知名人士、重要社团、企业来安远县接待工作及其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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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管理科
研究安远县旅游发展方针、政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问题,起草地方旅游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承担安远县涉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安远县旅游资源普查和相关保护工作。
承担安远县财政性旅游项目资金的申报、协调和管理工作。
评审安远县旅游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旅游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和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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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科
归口管理安远县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安远县参加上级部门组团因公出访事务的审核工作。
负责安远县部门科级及其以下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统筹安排安远县领导参加的外事活动。
负责指导安远县涉外接待的礼宾、礼仪工作。
牵头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安远县活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