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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区外事侨务旅游局

负责外国记者和外国新闻机构在抚宁区采访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抚宁区外事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外事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外来抚宁区的文化交流项目进行审查,审核抚宁区重要的外事新闻报道,会审重要的涉外稿件。
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会同抚宁区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负责抚宁区旅行社设立核准,负责国际旅行社设立初审上报、出境旅游业务材料初审上报、国际旅游业务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材料初审上报、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材料初审上报和导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核。
负责抚宁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工作;负责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

下属机构

  • 侨务科 承担抚宁区华侨华人知名人士、重要社团、企业来抚宁区接待工作及其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
    贯彻执行抚宁区侨务工作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调研国内侨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联系抚宁区涉侨社团工作。开展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
    组织开展抚宁区涉侨捐赠工作并参与监督管理。
  • 外事科 牵头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抚宁区活动事宜。
    归口管理抚宁区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抚宁区参加上级部门组团因公出访事务的审核工作。
    参与协调处理抚宁区公民和机构在国外及港澳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参与处理在抚宁区发生的涉外案件和涉外突发事件,会同相关部门保护抚宁区公民和机构在国外及港澳地区的合法权益。
    负责抚宁区自组团出国(境)任务审核申报事宜。
  • 旅游发展管理科 评审抚宁区旅游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旅游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和审核工作。
    负责抚宁区内外旅游教育培训的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智力引进工作。
    研究抚宁区旅游发展方针、政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问题,起草地方旅游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监督管理抚宁区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