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外事侨务旅游局
会同南丹县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和开发以及招商引资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侨务、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南丹县委、南丹县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决定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市直部门和区县的外事、侨务、旅游业务工作,围绕南丹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和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南丹县委、南丹县政府的外事、侨务、旅游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负责南丹县侨务工作,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区县侨务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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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科
联系南丹县海外华侨华人新闻机构、文化团体和华文教育机构,开展对外宣传及文化交流工作。
贯彻执行南丹县侨务工作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调研国内侨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南丹县侨务系统外派华文教师的选派工作。
组织开展南丹县涉侨捐赠工作并参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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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科
指导南丹县外事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对外缔结友好城市及友城交往的相关工作。
归口管理南丹县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南丹县参加上级部门组团因公出访事务的审核工作。
负责南丹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丹县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南丹县自组团出国(境)任务审核申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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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管理科
承担南丹县导游人员和景区讲解人员管理工作。
研究南丹县旅游发展方针、政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问题,起草地方旅游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指导开展南丹县旅游从业人员有关职业资格、等级、能力考试和考核鉴定工作。
拟订南丹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