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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兴文县辖区内非机动车辆停放站以及车辆清洗站的行政执法工作。
承办兴文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旅游局,安监局等部门的执法机构由各部门和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以部门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兴文县城管执法局指导。
负责对兴文县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配合规划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负责对兴文县辖区内城市管理监督员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监督科 负责兴文县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组织全区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受理兴文县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监督、检查兴文县城管执法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纠正不当执法行为。
    负责兴文县的依法行政、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受理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投诉。
  • 数字化管理科 负责兴文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网络和计算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
    负责兴文县城管执法网站的管理工作。
    负责兴文县市民群众投诉受理工作。
    负责兴文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
  • 执法科 负责兴文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等工作。
    负责组织兴文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
    负责组织兴文县专项及重大执法活动。
    负责兴文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行政处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