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地震局
组织开展安康市水库地震等特殊诱发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承担上级交办的与地震监测有关的任务。
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安康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安康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地震监测台网(站),对安康市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地震监测台站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强震动观测设备安装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执法。依法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进行管理和保护,对违反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负责提出地震监测预报意见并上报,对擅自向社会散布地震观测意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提出处罚建议。强化安康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区、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承担安康市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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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安康市地震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全局性会议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康市性有关重要会议,承担会务及有关秘书工作。
承担安康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安康市地震局发综合性重要文件的起草及局公文的修改、审核,负责主要公文、会议决定、上级及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和落实。
负责对外新闻发布和新闻稿件的审核,负责安康市地震局网站对外信息发布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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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财务处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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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害防御处
组织与管理安康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管理安康市震害预测工作。
推进安康市依法行政,组织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对地震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的监督检查,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安康市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