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地方税务局(地税局)
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安康市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考核任免和管理正、副处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
负责安康市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市人民政府指定征收的其他费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安康市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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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务管理处
研究拟订安康市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
执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
承办安康市与国际机构、国家(地区)间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
对安康市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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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规划核算处
参与安康市起草税款征缴退库制度,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
承办安康市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和税收监控管理工作。
拟订安康市税收收入规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
管理安康市税收数据,组织实施税收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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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处
拟订安康市纳税服务规范和考核办法。
负责安康市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的规范化管理,指导协调局属单位纳税服务业务工作以及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驻外机构地税窗口服务工作。
指导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等工作以及安康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和新兴媒体的管理。
组织实施安康市纳税服务质量的评议、评价和监督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