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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

拟定兴安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组织开发利用兴安县地方志资源,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组织开展地方志工作信息化建设;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
承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兴安县委、兴安县政府及兴安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落实兴安县地方志工作。

下属机构

  • 研究室 负责兴安县地方志编委会图书、期刊、杂志等资料的管理和借阅工作。
    负责兴安县地方志编委会局域网等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承担兴安县地方志编委会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
    拟定兴安县地方志信息化发展规划。
  • 区县工作处 负责制定兴安县各区县地方志书编纂规范和标准。
    负责指导协调整理旧志,组织开发利用兴安县区县地方志资源。
    负责指导兴安县各区县拟定地方志书编纂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负责组织兴安县区县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协作交流。
  • 专志工作处 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兴安县大型企业集团、重点院校、重要文化场馆、科研院所、医疗院所、社会团体(包括在上海的中央单位)等市级专志编纂和业务培训与交流工作。
    拟定兴安县专志编纂业务规范、标准。
    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拟定兴安县专志编纂规划和编纂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