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国有资产管理局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乌兰察布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审批乌兰察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下属机构
-
企业资产管理科
组织协调乌兰察布所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
研究提出乌兰察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审核乌兰察布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审核乌兰察布所出资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
-
统计评价与绩效考核科
拟订并组织落实乌兰察布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委托经营制度并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乌兰察布国有资产统计和所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工作。
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
建立和完善乌兰察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企业绩效评价体系。
-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对乌兰察布行政事业资产运营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负责乌兰察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乌兰察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及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实行土地房屋统一管理,收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
组织乌兰察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