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汇川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汇川区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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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革局
指导汇川区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研究提出汇川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
承办所出资的汇川区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
拟订汇川区所监督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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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管理局
承担汇川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研究提出完善汇川区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监督、规范汇川区国有产权交易。
审核汇川区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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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
完善汇川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
承办汇川区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
承担汇川区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承担汇川区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