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上海 静安区

静安区国家税务局

负责静安区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静安区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承担静安区国税局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下属机构

  • 办公厅 组织起草和审核静安区国税局重要文稿,组织调查研究和信息交流,编辑《昨日要情》、《本月要事》、《税收经济调研》、《情况通报》、《税收专报》、《税务简报》、《税收动态》、《国家税务静安区国税局公报》及静安区国税局确定的其他刊物。
    承担静安区国税局税务系统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拟订静安区普法计划,组织、协调及开展普法工作。
    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税务系统信访工作。
    督查督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及中央领导批示涉及事项,静安区国税局领导批示、静安区国税局会议决定或静安区国税局领导交办事项,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其他重要事项。
  • 政策法规司 研究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及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事宜;研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有关建议;研究世界各国税制改革情况。
    拟订静安区税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总体规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案审会,起草案审会议纪要并监督执行。
    研究国民经济运行与税收政策的关系,研究税收政策与其他宏观调控政策的关系,提出运用税收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 财务管理司 编制、批复国税系统部门预算、决算,监督、检查、考核预算执行情况。
    办理静安区国税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实施国税系统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检查、考核、规范国税系统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析考核征税成本。
    组织实施国税系统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