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国家税务局
负责管城回族区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
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负责管城回族区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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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拟订管城回族区对大企业的特别纳税调整操作办法,组织实施大企业的特别纳税调整调查与审计。
牵头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
指导海洋石油税收征管业务。
拟订管城回族区大企业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等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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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和劳务税司
参与编制货物和劳务税收入计划并组织落实,研究分析税源变化情况,处理有关事项,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拟订管城回族区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办法,处理执行中的有关事项。
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
拟订管城回族区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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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组织开展税收征管政策研究,提出按纳税人不同类别实施专业化征收管理的意见。
承担管城回族区国税局对税收管理信息化规划落实、标准实施、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验收。
参与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就检查中发现的政策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拟订管城回族区并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承办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和风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