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国家税务局
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
负责新罗区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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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司
指导基层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工作中所得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政策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起草所得税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参与所得税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组织开展政策研究,提出所得税改革方案和税收政策调整的建议;对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订新罗区相关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办理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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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司
拟订新罗区纳税服务考核、评价、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
编制全国纳税服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税务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
拟订新罗区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组织拟订新罗区纳税服务及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编制分类服务标准及操作规程;参与涉及纳税服务及纳税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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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司
编制国税系统工资总额计划,组织实施国税系统津贴、补贴管理工作;指导国税系统社会保险工作,承办国税系统副厅级以上干部和新罗区国税局机关、直属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
拟订新罗区并组织实施国税系统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方案。
拟订新罗区并组织实施国税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及改革规划、方案,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职务聘任及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
组织国税系统公务员制度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