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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园林局

执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监督检查城市各类绿地的达标情况;
审批、验收城市建设项目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布局;申报和审批建城区内占用绿地、伐移树木等事项。
依法查处昌吉州违反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管理、监督、检查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和专业培训、考核工作。
制定昌吉州园林绿化养护的质量等级、定额标准和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组织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标、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及工程验收。

下属机构

  • 办公室职能 承办政协委员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和信访、接待工作。
    负责组织有关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相关工作;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以及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 科技处职能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清理昌吉州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研究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协调工作。
    制定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负责制定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研项目立项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应用;
  • 组织人事处职能 负责昌吉州园林局的宣传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负责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组织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