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区商务局
负责复兴区口岸建设和对外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级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口岸信息发布;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商务管理及口岸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复兴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依法对复兴区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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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秩序与调节处
承担整顿和规范复兴区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
推动复兴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监测分析复兴区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和进出口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承担复兴区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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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起草复兴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承担复兴区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审核复兴区区域经贸协作协议、经贸政策文件。
会同复兴区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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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处
牵头拟订复兴区商贸服务、服务贸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复兴区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
拟订复兴区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承担复兴区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