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司法局
组织实施正阳县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指导和管理正阳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管理区、县级正阳县司法局领导干部。
指导、监督正阳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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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处
承担正阳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负责正阳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负责正阳县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起草正阳县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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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组织对正阳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联系正阳县区县司法局和正阳县律师协会,监督、指导正阳县律师协会工作。
负责正阳县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正阳县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拟订正阳县律师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正阳县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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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处
会同正阳县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指导正阳县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指导和监督正阳县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拟订正阳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