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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司法厅

负责云南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云南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云南依法治云南领导小组和云南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云南律师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负责指导监督云南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下属机构

  • 律师管理处 承担云南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的审核和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的核准、备案工作。
    组织、指导对云南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和专项检查、专项考核,负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实施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的工作,承办云南特许律师执业考核有关工作。
    负责管理外国和港澳台律师事务所在云南设立的代表机构及与云南律师事务所的联营工作。
    指导、监督云南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律师执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 法规和司法鉴定处 组织云南司法行政有关重大课题的调研。
    负责云南厅机关行政复议与应诉、国家赔偿等工作。
    指导、监督云南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工作。
    负责云南仲裁机构登记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章,组织实施司法考试。
  • 公证管理处 负责拟订云南公证员职业培训规划和方案,开展公证理论研究。
    负责公证云南质量检查、核查工作。承办受理、办理、答复公证信访投诉案件。
    指导、监督云南公证机构、公证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负责云南公证机构、公证员的行政处罚实施工作,负责公证员任职申报、变更、免职、年度考核、颁发执业证书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设立审批、重大事项变更、年度考核、颁发执业证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