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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司法厅

负责四川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指导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管理四川仲裁机构的登记工作;负责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四川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四川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四川依法治四川领导小组和四川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负责四川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专款使用,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下属机构

  • 律师管理处 承担四川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的审核和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的核准、备案工作。
    组织、指导对四川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和专项检查、专项考核,负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实施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的工作,承办四川特许律师执业考核有关工作。
    负责管理外国和港澳台律师事务所在四川设立的代表机构及与四川律师事务所的联营工作。
    指导、监督四川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律师执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 法规和司法鉴定处 组织四川司法行政有关重大课题的调研。
    负责四川对经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审查合格的所属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备案登记、编制名册和公告工作。
    负责四川厅机关行政复议与应诉、国家赔偿等工作。
    指导、监督四川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工作。
  • 公证管理处 负责拟订四川公证员职业培训规划和方案,开展公证理论研究。
    负责公证四川质量检查、核查工作。承办受理、办理、答复公证信访投诉案件。
    指导、监督四川公证机构、公证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负责四川公证机构、公证员的行政处罚实施工作,负责公证员任职申报、变更、免职、年度考核、颁发执业证书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设立审批、重大事项变更、年度考核、颁发执业证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