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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台办

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台湾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会同台湾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国际会议的涉台工作。
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协调台湾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涉台的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涉台法律事务。
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属机构

  • 秘书局 承办台湾台办文电、秘书、会议、通信、信息工作。
    负责台湾台办档案、报刊、图书资料工作。编辑刊物。
    负责台湾台办机关财务、房产、基本建设、物资设备、环境秩序管理及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与监督,承办重要活动会务、接待工作。
    负责协调台湾台办机关日常工作。
  • 经济局 研究协调台湾对台商投资和赴台投资的政策。
    会同台湾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对台经济、贸易、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并负责协调和检查落实。
    会同台湾有关部门和地方协调对台重要经贸项目和活动。
    负责管理和协调两岸“三通”事务。统筹协调和指导台湾对台经济工作。
  • 综合局 负责并归口管理台湾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的联系事宜。
    协调指导台湾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两岸双向遣返及有关问题。
    按照《海协会章程》,开展{}1与岛内、海外团体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管理台属及台胞捐赠工作。
    负责承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并协调台湾有关部门与台湾当局授权的团体和人士进行协商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