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发改委
研究鄄城县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协调粤港澳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与合作,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经济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承担规划鄄城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省人民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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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处
负责拟订鄄城县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组织拟订鄄城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政策。
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
协调鄄城县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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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处
监测分析鄄城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鄄城县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提出鄄城县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的建议。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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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处
研究鄄城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提出推进鄄城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指导和推进鄄城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