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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改委

受台湾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承担指导推进台湾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安排台湾财政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竞争性配置方案。
推进台湾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拟订地方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

下属机构

  • 投资处 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台湾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承担台湾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
    提出台湾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的建议。
    协调推进台湾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 经济体制改革处 提出推进台湾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指导和推进台湾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研究台湾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 区域经济处 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
    协调台湾经济特区和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
    协调台湾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
    提出推进{1经济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