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藁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
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藁城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与藁城区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负责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相关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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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协调解决藁城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藁城区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参与研究和衔接藁城区委内司局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组织拟订藁城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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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经济司
协调落实促进藁城区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进藁城区地区内外协调合作和相关机制建设。
编制藁城区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
组织实施藁城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地区经济协作。
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藁城区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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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综合司
提出藁城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
组织拟订藁城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开展藁城区宏观调控政策评估。
研究藁城区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