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卫生院
其任务是负责明城镇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明城镇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
明城镇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是明城镇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明城镇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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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
承担明城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开展明城镇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负责明城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普及明城镇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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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服务
使用明城镇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明城镇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明城镇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
提供明城镇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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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管理
对明城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
对明城镇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严格执行对明城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深入推进对明城镇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