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北京 朝阳区 将台地区

将台地区卫生院

将台地区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是将台地区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将台地区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
是直接解决将台地区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将台地区卫生院应承担将台地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
将台地区卫生院是将台地区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

下属机构

  • 医疗系统剖析 将台地区卫生院改革与政府责任定位。将台地区卫生院的功能是认识将台地区卫生院改革的起点问题,在对将台地区卫生院功能的历史回顾与现实对比基础上,
    深刻论述了政府主导将台地区卫生院改革的客观必然性,进而对政府举办将台地区卫生院的管理机制做了战略构想。
    法律视野下的卫生院法人机制重构。我们将将台地区卫生院的法律性质定位为公益性、非营利性的财团法人,以此为基点,对卫生院作为独立法人的内、外部治理机构进行了法律理论分析和构建。
    将台地区卫生院改革的法律适用。对卫生院相关的基本法律关系及其改制中的调整进行了分析,
  • 卫生行政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将台地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负责将台地区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将台地区卫生状况。
  • 卫生院发展建议 创造良好条件,使高学历医疗卫生专业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
    市场化运营,可以先完善自身,比如引进库贝尔检验科iOSS项目,让检验科标准化、信息化,并由厂家提供一站式服务,借助外力实施市场化运营与推广,实现将台地区卫生院检验科盈利机制。
    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使将台地区卫生院从自食其力以药养医转到政府养医。
    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落实省委[2007]9号文精神,“从2007年起,对全省将台地区卫生院按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