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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卫生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金台区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金台区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订金台区当地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金台区当地重大卫生问题研究和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金台区当地与人群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研究制定金台区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金台区当地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下属机构

  • 医政处 拟订金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监督管理金台区公立医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承担金台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评价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指导金台区医院感染控制体系、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 疾病控制处 拟订金台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常见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措施。
    拟订金台区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金台区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组织对金台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监测和疫情报告,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
  • 法制监督处 负责金台区卫生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金台区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组织开展金台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承担金台区卫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