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卫生局
依法管理新华区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负责制定新华区当地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卫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承办新华区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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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控制处
组织对新华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监测和疫情报告,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
组织指导新华区免疫规划的实施和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调查处置。
指导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
拟订新华区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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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监督处
承担新华区卫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承担新华区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起草卫生方面的新华区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新华区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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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办公室
组织协调新华区重大自然灾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辐射事故等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建立、完善新华区卫生应急信息系统。
指导新华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承担新华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