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卫生局
负责制定红山区当地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根据红山区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红山区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研究制定红山区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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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处
拟订红山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负责红山区医疗机构(含血站、急救站)的资格审批。
负责红山区执行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及注册工作。
拟订红山区医疗、护理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及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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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办公室
拟订红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指导红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建立、完善红山区卫生应急信息系统。
组织协调红山区重大自然灾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辐射事故等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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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监督处
负责红山区卫生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起草卫生方面的红山区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承担红山区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红山区卫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