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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贯彻实施有关劳动教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长岭县劳动教养场所和劳动教养人员管理工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负责编制、申报长岭县劳动教养系统的人民警察经费、劳动教养人员改造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
承担长岭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长岭县劳动教养场所的所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

下属机构

  • 所政管理处 指导对长岭县劳教人员的执法管理。
    负责对长岭县劳教人员的收容、调配、调遣、安全警戒工作。
    负责长岭县直属单位劳教案件报告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负责长岭县劳教人员对延长劳动教养案件不服的行政诉讼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 政治部 协助长岭县主管部门管理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以及党的建设、廉政建设。
    协助长岭县有关部门管理劳教系统的机构编制。
    协调长岭县地方主管部门管理市属劳教单位领导班子。
    管理长岭县劳教工作管理干部学校。
  • 计划财务处 草拟长岭县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的财务年度计划。
    负责长岭县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财务、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
    审核和管理长岭县各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
    指导长岭县劳教单位计划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