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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农牧厅

承担完善西藏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西藏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牧区草场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负责提出西藏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负责西藏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规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省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防治、控制疫情、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负责西藏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 科技教育处 承担西藏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西藏农业教育和行业学会工作。
    指导西藏农民科技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拟订西藏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农民培训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承担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工作。
  • 农村经营管理处 指导西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
    指导、扶持西藏农业经营性民间组织建设,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改革与建设。指导休闲农业发展。
    提出稳定和完善西藏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
    指导西藏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 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处 负责西藏农民体育运动和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
    承办西藏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西藏农民体育协会日常工作。
    拟订西藏农牧业产业发展总体政策、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拟订西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