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区农业局
承担平安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开展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协调平安区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等服务业。
指导平安区农业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平安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发展农业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与农情信息股
负责平安区农业农村政策执行情况和农业综合执法的督促检查。
承担平安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收集、管理、发布和信息服务工作。
承担平安区农业局系统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提出平安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
-
新农村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股
组织开展平安区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建设。
参与平安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有关工作。
参与平安区农民文化体育、农村“计生三结合”、机关定点帮扶等工作。
指导平安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
财务股
负责平安区农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提出平安区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平安区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农业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安全。
指导和监督平安区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农用物资实行政府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