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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公安消防局

受略阳县政府和略阳县公安厅的领导,对社会消防工作实施宏观管理。
掌握火灾信息,分析、研究、预测略阳县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为略阳县政府和各地提供社会消防管理方面的重要信息量,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负责组织制定略阳县性的消防法规、规章,受理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
对略阳县各地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特大火灾事故进行追查处理,协调解决地区性的重大消防问题,提出略阳县城乡消防发展规划并负有督促检查落实职责。

下属机构

  • 宣传处 制定略阳县消防宣传教育规划,策划重大消防宣传活动。
    指导略阳县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指导略阳县消防宣传骨干和通讯员队伍建设。
    指导略阳县各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 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 指导略阳县各地编制城乡消防规划。
    指导略阳县地方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制定相关制度规定。
    指导略阳县各地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管理、职业资格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
    指导开展略阳县消防志愿者活动。
  • 防火监督处 分析研判略阳县火灾防控形势,提出对策和措施。
    组织开展略阳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导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指导略阳县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调查、消防行政刑事案件的办理。
    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略阳县消防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