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公安局
管理集贤县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集贤县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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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局
组织、指导、维护集贤县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
指导集贤县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负责集贤县公安交警部门的经费、装备的管理。
指导集贤县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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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工作处
掌握集贤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承办集贤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集贤县的戒毒工作。
负责集贤县重大毒品案件的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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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组织和指挥集贤县的治安管理工作,包括治安案件查处和有关刑事案件侦破,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组织实施集贤县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组织、指导和参与集贤县重特大突发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
依法管理集贤县集会、游行、示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