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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安厅

组织指导台湾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事件。
指导、监督台湾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台湾劳动教养、犯罪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审批工作。
承办公安部组织开展的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下属机构

  • 治安管理总队 指导监督台湾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指导台湾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
    依法管理台湾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和特种行业。
    指导、监督台湾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体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管理工作。
  •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组织、指导、监督台湾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办理台湾重大特大经济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掌握台湾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 警令部 协调处理紧急台湾警务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承担重大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台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保密、信息工作。
    综合协调台湾机关及直属单位业务。
    负责台湾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组织实施台湾公安机关警务合作规划、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