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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安厅

组织指导广东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事件。
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省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广东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广东公安机关对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下属机构

  • 治安管理总队 指导监督广东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指导广东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
    指导广东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
    指导广东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治安防范工作。内设勤务保障支队、场所特业和危爆物品管理支队、特巡警业务管理支队、基础建设支队、内部保卫和保安管理支队、治安行动支队。
  • 警令部 协调处理紧急广东警务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承担重大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广东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广东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保密、信息工作。
    组织协调广东公安机关与省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负责公安部分配我省的国际维和警察、驻外警务联络官选派等警务管理工作。
  • 刑事侦查总队 组织、指导、监督广东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
    组织、指导打击广东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
    掌握广东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负责跨省辖市联合侦查的重大案件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