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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人民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命令、决定,制定具体落实的措施。
负责依法对国家秘密的有关密级鉴定工作。
组织或参与对重大的或跨地区、跨部门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
组织、指导、协调对外经济合作中向境外提供资料的保密 工作。

下属机构

  • 保密员 对黑龙江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任务。
    对黑龙江涉密人员、涉密载体、非密化处理依规定进行界定和管理。
    对黑龙江涉密计算机、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相关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 保密委员会主任 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掌握黑龙江保密工作全面情况。及时研究和部署保密工作。
    对黑龙江保密工作做出批示并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
    对黑龙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年度内对在黑龙江负责人保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 其他负责人 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情况对黑龙江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
    为黑龙江保密管理与科研生产管理的结合提供保障。
    保证黑龙江保密管理措施在科研生产活动中的实施。
    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黑龙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