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供销社
管理、监督江苏社有资产,行使社有资产控股、参股企业的资产所有者代表职能,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指导供销社的组织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促进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维护供销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承办江苏委、江苏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机构
-
人事处
负责江苏供销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干部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所属企业的干部。
负责江苏供销社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江苏供销社机关保卫工作。
组织指导江苏供销社系统职工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管理所属院校和本级工会、社团。
-
监事会办公室
负责了解并反映各监事对江苏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
承办江苏供销合作社党委和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监事会交办的日常工作,参加理事会及所属单位召开的江苏专业会议。
负责各地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对监事会的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
机关党委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江苏直机关工委和江苏社党委的各项决议。
承办江苏社党委及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本级工会的组织、维权工作和对口帮扶及扶贫工作。
负责江苏供销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