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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供销社

宣传贯彻中央、国务院和江苏委、江苏政府有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供销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管理、监督江苏社有资产,行使社有资产控股、参股企业的资产所有者代表职能,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指导供销社的组织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促进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维护供销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承办江苏委、江苏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机构

  • 人事处 负责江苏供销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干部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所属企业的干部。
    负责江苏供销社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江苏供销社机关保卫工作。
    组织指导江苏供销社系统职工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管理所属院校和本级工会、社团。
  • 监事会办公室 负责了解并反映各监事对江苏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
    承办江苏供销合作社党委和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监事会交办的日常工作,参加理事会及所属单位召开的江苏专业会议。
    负责各地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对监事会的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 机关党委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江苏直机关工委和江苏社党委的各项决议。
    承办江苏社党委及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本级工会的组织、维权工作和对口帮扶及扶贫工作。
    负责江苏供销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