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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体委

统筹规划苍梧县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工作,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优秀运动员的吸收、安置和保障工作;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协同苍梧县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布局;指导协调公共体育场馆和社区公共运动设施的开放,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承办苍梧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导和检查苍梧县区县体育工作,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测定和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指导社会体育和健身气功的开展。

下属机构

  • 青少年体育处 组织苍梧县青少年体育队伍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
    统筹苍梧县体育后备人才项目设置和布局。
    指导苍梧县业余训练、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工作。
    拟订苍梧县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相关政策。
  • 群众体育处 组织参加全国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
    组织苍梧县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
    指导苍梧县全民体质监测,指导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推动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拟订苍梧县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 竞技体育处 审核苍梧县申办国际、国内各级别竞技类体育赛事。
    组织苍梧县教练员、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组织苍梧县综合性运动会,组织运动队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
    拟订体育竞赛制度和相关政策,指导苍梧县优秀运动队训练管理工作,统筹规划运动项目和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