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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担宁夏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承担推进宁夏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承担规范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承担建立宁夏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下属机构

  • 城乡规划司 拟订宁夏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宁夏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
    指导宁夏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宁夏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
  • 建筑市场监管司 拟订规范宁夏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拟订宁夏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拟订宁夏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认定宁夏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 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承担宁夏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
    拟订宁夏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指导宁夏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提出宁夏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