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西藏

西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担建立西藏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承担西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承担规范西藏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承担推进西藏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下属机构

  • 标准定额司 指导监督西藏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拟订西藏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组织拟订西藏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拟订西藏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
  • 城乡规划司 承担国务院交办的西藏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
    承担西藏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拟订西藏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制定西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实施。
  • 建筑市场监管司 认定西藏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拟订规范西藏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拟订西藏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拟订西藏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