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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人民法院

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
监督指导恩施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下属机构

  • 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不服恩施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
    审判由恩施市人民法院决定提审的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
    审判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
    办理由恩施市人民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
  • 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恩施市人民法院当事人诉讼咨询、引导和法律文书邮寄送达工作;负责恩施市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管理工作
    负责恩施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管理,包括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核等工作;
    负责恩施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工作,包括审判委员会会务、记录等日常工作;
    负责恩施市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法院相关工作。
  • 干部人事处 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恩施市法院机构编制和人事统计工作;
    负责恩施市人民法院院党组决定的其他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事项;
    办理恩施市人民法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负责恩施市人民法院市目标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