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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人民法院

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协同编制部门管理本市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

下属机构

  • 司法鉴定处 负责建宁县人民法院监督、指导本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严格对外委托工作程序和制度规范;
    为建宁县人民法院和本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审核服务。
    对法官提出的涉案技术问题进行解释或者答复,
  • 执行局 执行法律规定由建宁县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办理上级法院指令执行的案件;
    下设执行实施一处、执行实施二处、执行实施三处、裁决和综合管理处。
    办理建宁县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的执行工作或者应当由建宁县人民法院提级执行的案件;
  • 研究室 实施重点课题,开展学术讨论,组织典型案例编报,推动成果交流转化;
    负责建宁县人民法院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抓好调研、案例编报工作,完成调研课题任务;参与执行死刑等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部署
    组织开展综合性及专题性调查研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