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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人民法院

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
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管理顺平县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下属机构

  • 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不服顺平县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
    协助审判管理办公室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指导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监督工作事项。
    负责顺平县人民法院办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和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件、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以及所有进入再审案件的立案、
    负责顺平县人民法院办理上级人民法院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再审后,当事人依法上诉的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检察监督的审查和再审案件、
  • 司法鉴定处 对法官提出的涉案技术问题进行解释或者答复,
    负责顺平县人民法院监督、指导本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负责顺平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调研及技术培训工作。
    负责顺平县人民法院死刑执行中的技术监督、指导和确认死亡工作。
  • 司法警察支队 负责顺平县人民法院管理顺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维护审判秩序;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管理司法警察警衔;协调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
    领导下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司法警察支队主要领导干部可以高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