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人民检察院
对于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领导新泰市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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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一负责对新泰市侦查机关随案移送涉案款物和本院自侦部门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监督。
统一负责对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办案流程监控、风险评估预警的监督。
统一负责对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内、对外案件业务协调。
统一负责对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及直接立案的案件进行审查、受理、管辖及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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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对新泰市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案件进行个案指导。
审查新泰市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对新泰市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查批准新泰市分院批捕的侦查机关提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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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污贿赂局
直接立案侦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单位交办的以及发生在新泰市地区的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组织、协调、指挥新泰市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个案协查工作。
对新泰市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进行督办。
负责对新泰市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