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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孙吴县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孙吴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对孙吴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对于孙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组织指导孙吴县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下属机构

  • 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一负责对孙吴县侦查机关随案移送涉案款物和本院自侦部门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监督。
    统一负责孙吴县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统一负责对孙吴县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办案流程监控、风险评估预警的监督。
    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孙吴县检察机关办案质量评查及案件质量考核。
  •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对孙吴县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案件进行个案指导。
    审查孙吴县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对孙吴县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查批准孙吴县分院批捕的侦查机关提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
  • 反贪污贿赂局 直接立案侦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单位交办的以及发生在孙吴县地区的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组织、协调、指挥孙吴县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个案协查工作。
    反贪污贿赂局内设办公室、指导处、侦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
    对孙吴县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