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组织元宝山区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审批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个案协查工作。
领导元宝山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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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职侵权局
研究分析元宝山区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承办元宝山区下级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对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
研究、制定元宝山区反渎职侵权工作计划和制度规范。
负责对元宝山区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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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污贿赂局
研究分析元宝山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承办元宝山区下级院对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研究、制定元宝山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计划以及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工作细则、规定。
反贪污贿赂局内设办公室、指导处、侦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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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对元宝山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条线管理等。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职责。
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查批准元宝山区分院批捕的侦查机关提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
对元宝山区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审查元宝山区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