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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为吐鲁番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以吐鲁番市政府或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吐鲁番市政府会议审议和吐鲁番市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县政府和吐鲁番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研究提出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吐鲁番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协调吐鲁番市政府工作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
负责吐鲁番市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吐鲁番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有关评估工作;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队伍法制建设;承办吐鲁番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吐鲁番市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
承办吐鲁番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组织、承办吐鲁番市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和由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指导、监督吐鲁番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吐鲁番市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承担吐鲁番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的日常工作。

下属机构

  • 规范性文件审查处 承办吐鲁番市政府交办的重大决策事项的研究和相关协调工作。
    承担以吐鲁番市政府或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吐鲁番市政府会议审议和吐鲁番市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区县政府和吐鲁番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吐鲁番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办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对吐鲁番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 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处 承担吐鲁番市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管理与培训工作。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推进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承担吐鲁番市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培训和统计分析。
    承担吐鲁番市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设,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
    负责指导、监督吐鲁番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 执法监督处 协调、裁定吐鲁番市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执法争议和问题。承担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工作。
    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指导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和吐鲁番市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建设。
    承办吐鲁番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吐鲁番市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
    承担吐鲁番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