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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南川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南川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根据南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南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设区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在南川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审议决定南川区常务委员会认为应当依法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下属机构

  •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组织实施南川区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确定的视察、检查与本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南川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并提出视察、检查情况的报告。
    受南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听取本级内务司法机关的专题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草案,组织有关部门讨论修改,汇总修改意见,按时上报。
    受理与南川区委员会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并负责督促催办。
  • 办公厅 负责南川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财务、基建、车队等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南川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对全南川区人大系统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指导、规划、组织、协调和人员培训工作。
    承担南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负责常委会文、电起草、审核把 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负责南川区人大常委会同全国人大、外省(市、区)人大和本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事宜。
  • 研究室 围绕南川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参加起草南川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重要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稿。
    起草南川区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会议情况向南川区委的报告;组织编写人代会、常委会的会议简报。
    编辑、印发南川区人大常委会内部刊物《调查与研究》、《南川区人大信息》、《人大情况通报》和《参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