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人事局
会同民乐县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民乐县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民乐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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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处
指导监督民乐县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代管帐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以及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参与拟订民乐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民乐县及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承担民乐县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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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建设处
完善民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完善民乐县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民乐县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负责拟订民乐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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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处
负责民乐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工作。
负责民乐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民乐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拟订民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民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