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人事局
负责普定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承办普定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普定县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普定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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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处
指导监督普定县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代管帐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以及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参与拟订普定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普定县及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负责拟订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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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建设处
完善普定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完善普定县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普定县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负责拟订普定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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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处
负责普定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工作。
负责普定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普定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拟订普定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
综合管理普定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