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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广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负责广东政府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厅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收费公路管理及公路联网收费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
指导广东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广东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参与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广东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下属机构

  • 综合规划处 参与拟订广东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和标准。
    提出中央与广东联合投资、省有关专项资金和相关收费公路项目还贷资金安排建议。
    承担广东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组织编制广东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公路、水路、港口、航道、地方铁路等发展战略、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
  • 基建管理处 承担广东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工程定额管理工作。
    组织国家、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承担广东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承担省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许可审查审批和部管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初审工作。
  • 综合运输处 组织实施广东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公路运输。
    按规定承担广东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邮政及铁路等管理机构的涉广东相关工作。
    承担广东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及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