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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中心血站

根据实际供血距离与能力等情况,负责划定顺平县中心血站采供血服务区域,采供血服务区域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顺平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明确辖区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顺平县中心血站的职责;
顺平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顺平县中心血站,并报卫生部备案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下属机构

  • 质量技术科 定期组织本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考核,不断提高本科人员的业务水平。
    负责顺平县中心血站指导质量检验工作,根据科室工作人员的技术资格编组进行理化分析、生物学检测、免疫学及微生物检测工作。根据质量检验报告,签发主要原、辅材料及产品合格报告。
    培养基应按药典配新鲜配制,灵敏度合格,预培养无细菌生长,二周内使用完毕,过期的应作废弃物处理。
    负责顺平县中心血站实验室内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 血液管理科 定期组织本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考核,不断提高本科人员的业务水平。
    负责顺平县中心血站接听、核对用血单位的预约电话,根据医院的预约情况及时进行预约评审,准备好所需的全血及血液成分制品并及时通知成分室、机采室制备血液成分。
    负责顺平县中心血站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
    兼职档案员:负责顺平县中心血站科室档案的归档、整理,由科主任审核无误后交档案室保存。
  • 站长职责 做好管理工作,使国有资产不断增值,合理制订血站经济发展规划和职工福利计划。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保证血液和各类制品的质量,保证临床输血的需要。
    领导制订血站长远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定期总结,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科室机构,配备人员。推荐副站长和聘任科室负责顺平县中心血站人。